「馬路如虎口,尤其是台灣的馬路?」根據《道安資訊查詢網》統計台灣112年1~5月道路交通事故超過16.8萬件,其中造成的受傷人數高達22.6萬人,在發生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更高達1309件;查看歷年趨勢會看到歷年事故總件數持續往上攀升,可見車禍事故愈加頻繁。
因此不論是騎車、開車甚至是走路都需要注意路上的狀況,互相禮讓,才能真正減少車禍事故的發生;但當真的不小心發生車禍時,也不要緊張,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該注意哪些車禍法律責任及糾紛。
發生車禍時最重要的一件事—勿驚慌,一切維持原樣
不小心發生車禍時,千萬不要驚慌,跟著以下三個要點,讓我們可以更快釐清車禍事故時的責任!
1. 報警:
車禍當下不管嚴不嚴重,務必一定要報警,即便是無法打電話,也可以尋求路人的協助,報警對車禍雙方當事人都是最重要的一件事。
2. 維持事發當下原狀:
報警後,千萬不要因為怕耽誤到用路人或是覺得沒甚麼就擅自移動車子,維持車禍現場的完整性,這樣可以幫助警方還原事故的真相,也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。
※但需要在安全的狀況下第一時間在後方放置警示三角錐,以避免造成後續車輛追撞,造成二次傷害及衍生更多危險!
3. 拿取交通事故登記聯單:
警察到場後,會進行車禍事故測繪及拍照,並要求雙方到警局作車禍筆錄,完成後警察會給予交通事故登記聯單。
當發生車禍時我們只要謹記著三要點,後續我們就可以來看看是否雙方保險談得攏,還是有需要走上法院的階段。
車禍發生後需那些法律責任?
車禍後雖然可以進行調解,但也僅限於較小的車禍狀況,若是車禍有人傷亡或是車損嚴重,除了調解外,也會面臨到相對應的法律責任。
民事責任
車禍中最常見的責任就是民事責任,依據車禍的狀況來進行分析
- 若是車禍當中僅車損、人傷:
依據《民法第184條第1項》,肇事者需負擔對方的損害賠償責任。例如對方因車禍無法工作的損失、車子毀損修車或是需換新車的賠償,以及對方的醫藥費甚至是看護費。
- 若是車禍中致對方死亡:
《民法第192條》,肇事者除了負擔對方醫藥費、喪葬費外,若是被害者留有父母或未成年子女而導致無法繼續被扶養,扶養費則由肇事者負擔,此外被害者的父母子女配偶也可向肇事者請求精神撫慰金。
刑事責任
在車禍當中不管是涉及到人傷、人死,或是該留下未留下甚至是擅自離開車禍現場都會涉及到刑事責任!
- 人傷、人死:
人傷所涉及到的刑事責任就是最簡單也是我們最常聽到的:過失傷害、過失重傷害罪;人死則涉及到的刑事責任就是過失致死。
- 該留下未留下、擅自離開車禍現場:
簡單來說就是所謂的肇事逃逸,肇事逃逸在刑法中有明文的條文來進行規定
根據《刑法185-4條》: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,致人傷害而逃逸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刑法明確的規定了肇事逃逸的刑責,也就是說若是騎車或開車發生交通事故而未留下擅自離開,就落實了這條刑責。
行政責任
至於車禍時的行政責任,則是所謂的違反交通法規,若車禍當下有涉及到違反交通法規時,則可能會發生吊銷駕照、吊扣駕照、吊扣汽車牌照外還會有罰鍰記點以及需要上交通講習的行政責任。
車禍相關糾紛案例
莊先生上班途中路過一路口,被一完全未減速查看路況的轉彎車輛快速追撞,肇事汽車當下並未留下而是直接加速逃逸,僅留下受傷的莊先生和損毀機車,事發當下雖有好心車幫忙追肇事車輛,但並沒有追上;後續莊先生報警處理,就醫完成包紮至警察局做筆錄,警察也在這段期間也找到肇事逃逸車輛及無照的肇事者。
在這案例當中,我們可以清楚的了解,肇事者可能要負起多項法律責任,包括
行政責任(無照駕駛)、民事責任(包含修車費、醫療費等),還有刑事責任中的肇事逃逸以及莊先生提告的過失傷害。(備註:實際判決情況仍須依當下的車禍責任歸屬而定)
車禍責任Q&A
Q:發生車禍的當下,該如何確認自己的責任?
A:發生車禍當下,並無法確認自己的肇事責任,待警察來做車禍現場事故圖後,車禍30日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,可以知道初判肇責。
Q:發生車禍時,肇事者移動車子該如何處理?
A:車禍時若是肇事者移動車子,首先先請他不要移動車子先將車子移回原位,待拍照或是畫好記號後在做移動;若是已移動,警察來後,需告知警察有移動過車子。
Q:車禍發生後,若被害者想提出過失傷害,時效是多久?
A:告訴期間為六個月。